拒何桂藍求放寬保釋報道限制 官指須保審訊公平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交付到高院審理,當中34名被告要還押候審。其中一名須還押的被告何桂藍,原定昨日(8日)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但因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撤銷保釋傳媒的報道限制,而決定放棄申請。杜官今天(9日)頒布判詞,解釋拒撤限制的原因,指法庭需確保後續審訊公平公正,強調聆訊容許公眾旁聽,並非如申請方所說的閉門進行。
何桂藍昨天的保釋申請原本由鄒幸彤代表,惟昨晨鄒因涉及支聯會未向警方交資料一案而被捕,故臨時改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據判詞透露,申請方在書面陳詞中指,撤銷限制不會影響申請人的利益,認為公眾有權知道申請保釋期間所發生的事,又形容限制傳媒報道,申請程序便成為閉門聆訊。
不過法官表示,法庭有責任確保後續審訊公平公正,法官舉例指,若保釋聆訊內容被公開報道,而申請人未來打算聘請另一法律代表,則新法律代表的工作或會受報道影響。此外法官指出,保釋聆訊容許公眾旁聽,法庭外亦有視像轉播,強調聆訊是公開進行,閉門說法毫無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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