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取消 存取款逾5萬人民幣說明來源用途要求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近日聯合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上周一(4日)至下月3日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新規中最引發關注的變化是,取消了2022年版監管規則中關於個人辦理單筆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5萬港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需「了解並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
今次核心目標是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維護國家安全與金融秩序。文件確立客戶盡職調查的「風險為本」原則,要求金融機構需根據客戶特徵和交易活動的性質、風險狀況,採取相應盡職調查措施,避免一刀切或風險與措施明顯不匹配。兩大方向包括低風險情形簡化調查,允許金融機構優化客戶體驗,降低合規成本;而高風險情形則強化調查,對被識別為高風險的客戶、業務關係或交易,要採取更嚴格、更深入的盡職調查措施。
新規雖擬取消存款取款逾5萬元的說明要求,但如為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實物貴金屬買賣、銷售各類金融產品等一次性金融服務且交易金額超過5萬元,金融機構仍需開展盡職調查,並登記客戶身份基本訊息,留存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或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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