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線集中 射程遠 隱形激光無處不在
【明報專訊】談到激光(laser),相信許多人會想起觀星筆,還有那夜在太空館外高唱的《激光中》。很多人不知道,發現激光原理的人,是大名鼎鼎的物理學家愛因斯坦。時至今日,激光已廣泛應用於生活中,例如超市收銀員一「嘟」便能識別產品,醫生用激光做精細的手術,以至我們享受的高速上網服務所用的光纖網絡也需激光來傳遞信息,激光技術對人類絕對是貢獻良多。
激光(台灣稱為雷射)被形容為20世紀人類重大發明之一,具備多種特性,如光束狹窄而集中、具指向性不易擴散、射程遠,高功率光束照向接觸面時能氣化物質等,因而被廣泛應用。
愛因斯坦最先發現
激光如此特別,是因為需要透過人造激光器內的特定環境和條件產生出來。Laser一詞,由英語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字首組成,意思是指藉受激輻射而產生或放大的光波。最先發現激光原理的人是物理學家愛因斯坦,然而1910年代的技術未能證實。直到1960年代,美國物理學家梅曼(Theodore Maiman)研製了世界第一台激光器,激光正式面世。要產生激光,必須有「激光介質」,當年梅曼利用紅寶石作為介質,產生的激光被稱為「紅寶石激光」,及後人們發現鋁、二氧化碳、有機染料等固體,以至氣體及液體,也能產生不同波長的激光,因而製造出各種激光器來作不同用途。例如脫痣用的激光,是利用二氧化碳為介質,以氣化皮膚細胞,達至脫痣效果。
■專家意見
◆曾遠康(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物理學系副教授)
文:李佩雯
編輯:梁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