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醫開類固醇藥罰款
(星島日報報道)註冊女中醫為六個月大的嬰診治濕診時,處方含有類固醇及抗生素的藥膏,結果令嬰兒皮膚變白,家人即向衛生署投訴,女中醫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因「非法銷售及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兩項控罪,被判罰款二萬四千元,下令被告需繳付相關的衞生署化驗費用一萬五千四百一十九元。
被告於庭上指自己是涉案公司的唯一擁有人,其女兒現時於香港讀書,現時診所仍在營運,但因住所月租五萬元,每個月都是「負資產」,需依靠丈夫出售內地的物業及投資股票方能維持生計,冀得法官寬恕。
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的行為影響公眾衞生,亦對相關人士造成影響,本可判以監禁,但考慮到被告坦白承認所有控罪,加上沒有定罪紀錄,以及其現時經濟狀況後,決定以每張傳票罰款四千元,合共二萬四千元。
被告於去年在其位於北角的中醫診所內,為一名六個月大的嬰兒處方藥膏以治其濕疹,令嬰兒皮膚變白,衞生署在接獲有關投訴後到其中醫診所搜獲涉案藥膏,經化驗後發現藥膏含有類固醇及抗生素。
除了這位嬰兒受影響外,另有一位女士帶其孩子到葉的診所求診,同樣獲處方藥膏,將藥膏交予衞生署作化驗後,證實藥膏含有類固醇。
案件編號:東區傳票二零六一三——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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