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擬全面禁煙 違者可被罰3千 勞工處料年中交立法審議
政府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地盤全面禁煙法例修訂建議,違例者將被罰款3千元。負責管理地盤和直接控制地盤內建築工程的承建商須確保沒有人在地盤內吸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
文件提到,在個別情節嚴重的情況,如有人在高度易燃物品附近吸煙而構成嚴重火警風險,勞工處會考慮使用《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起訴涉及的東主或僱員,一經定罪東主可處罰款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僱員可處罰款15萬元及監禁6個月。現行法定禁煙區已包括工作地方或公眾地方的室內區域,包括地盤的室內區域,勞工處透過修例把「建築地盤」納入法定禁煙區後,相關禁煙條款將適用於建築地盤所有區域,正由住客佔用住宅、私人宿舍除外。勞工處表示,正全速推行修訂有關法例的工作,預計今年中把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睇完新聞,記得追蹤am730以下平台,接收最新、最啱你嘅消息!
Facebook:am730 (https://www.facebook.com/am730hk)
Instagram:am730hk (https://www.instagram.com/am730hk/)
YouTube:am730 (https://www.youtube.com/c/am730vid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