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P牌後應徵司機獲聘 29歲男屯門超速斷正 涉3罪落網
執法部門經調查後,今日(20日)在沙田拘捕一名姓孫(29歲)男司機,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超速駕駛」及「無牌駕駛」。
調查顯示,2025年11月29日,一輛私家車在屯門區被偵速攝影機偵測到超速駕駛。警員向涉案男司機發出「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其後確認孫男為當日違例司機。
進一步調查得知,孫男於2024年11月因在暫准駕駛執照(俗稱P牌)期間違反交通法例,故此被運輸署指令取消駕駛資格,而他懷疑再於2025年9月出示被取消的駕駛執照,從而欺騙一間醫療公司,藉此獲聘為司機及取得相關薪酬。被捕人士現正被扣查。
執法部門提醒所有車主及司機「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為嚴重罪行。根據《盜竊罪條例》,違法者循公訴程序被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另外,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使用被吊銷駕駛執照以圖欺詐罪」為嚴重罪行,違法者一經定罪可被處以3年監禁及罰款1萬港元;司機無牌駕駛,首次被定罪可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5,000港元。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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