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與港夫離婚 內地女獲批單程證 再婚被揭失居港權
一名內地女子逾二十年前與香港男子結婚後離婚,但其後仍以「已婚」身份向內地公安局申請單程證來港。她來港多年後再婚,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時被揭疑隱瞞離婚事實。入境事務處展開調查後,撤銷其香港身份證及拒絕其永久居留申請。女子不服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早前駁回其申請,周二(11日)頒下書面判辭,斥其在申請單程證時說謊,形容真相不會消失。
申請人為趙紅,答辯人為人事登記審裁處,而人事登記辦事處長(現由入境處長兼任)列為利益關係方。
判詞顯示,趙紅於1977年在內地出生,2001年1月與一名何姓港人在山東結婚,同年3月申請來港單程證,6月誕下一子,翌月已與丈夫離異,並於翌年7月獲深圳法院頒令離婚。其後,2006年內地公安部批出單程證,她以「已婚」身份來港並申領香港身份證。
至2010年10月,趙紅為再婚向入境處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聲稱自己在港未婚及早已離婚,入境處因而展開調查。調查後,當局於2019年撤銷她的香港身份證,並拒絕其永久居留申請。
趙紅其後向人事登記審裁處上訴被駁回,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撤銷裁決。她一方辯稱,公安局既未指明她以欺詐手段取得單程證,審裁處不應假設她的單程證屬無效,並應考慮當時內地相關法律。
高浩文法官在判辭中指,趙紅與港夫離婚後,已不符合「與香港居民結婚」的來港條件,卻仍以「已婚」身份申請,屬虛假陳述。法官形容事件事實明顯,毋須再引用內地法律,並認為審裁處已正確考慮她是否透過誤導或不合法途徑入境。最終裁定她敗訴,並須支付訟費。
高官於判辭中引用美國已故歌手「貓王」皮禮士利(Elvis Presley)的名言:「Truth is like the sun; you can shut it out for a time, but it ain’t going away.」(真相就像太陽,你可以暫時把它遮蔽,但它不會消失。)
港新聞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kong.news/
港新聞Threads : https://www.threads.net/@kong.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