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仔頭馬金融趙洗黑錢等罪成囚3年9個月 曾棄保潛逃官拒絕減刑
香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的頭馬之一、綽號「金融趙」的趙俊名,因涉嫌欺詐及洗黑錢逾819萬元而被控。趙於2021年棄保潛逃,被法官正式頒布拘捕令。至去年6月,趙在九龍城執法部門設置路障期間被截查,證實為通緝犯被捕,由2021年9月起計,相隔34個月後終落網。案件今(9月2日)在區院審理。趙俊名承認5罪,被判入獄3年9個月。
現年49歲的趙俊名,過往有5項定罪記錄,牽涉15項控罪,包括使用虛假文書。他今日承認5項控罪,包括洗黑錢、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及兩項欺詐罪。同意案情指,被告是豐盛國際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之一。2014年9月,有一筆約819萬港元的款項轉入豐盛名下大新銀行某戶口。同年11月29日,被告分4次提款現金800萬港元。
就兩項欺詐罪,被告在2014年向兩名分別姓江及姓梁的人士,訛稱公司正進行一項蒙古採金計劃,需要資金共25萬港元,承諾3個月內回報33%。之後兩人果然收到本金連回報。2015年2月,兩名事主再各投資25萬港元,即共投資50萬港元。惟這次兩人收不到本金和回報。2015年12月,被告從大新帳戶開出一張面額2.25萬港元的支票,惟相關銀行戶口已取消,支票退回。被告因本案被控後一直獲准保釋,至2021年9月30日失聯,之後被通緝。2024年6月14日被告再被捕。
辯方指,本案案情簡單,惟由被告被捕至遭起訴相隔5年,質疑控方檢控延誤。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判刑時指,本案確實存在頗嚴重的延誤。不過,被告之後棄保潛逃,顯示他並非因為案件懸而未決而感到抑壓,故拒絕因此減刑。法官斥被告刻意逃避法律責任,考慮到量刑整體性,就5罪判被告入獄3年9個月。另外,控方申請充公在被告家中檢獲的22萬港元。相關命令會在10月3日開庭處理。
翻查紀錄,「金融趙」於2020年6月被控一項洗黑錢罪、兩項欺詐罪及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他及後獲法庭批准保釋,條件包括5萬元保釋金;不得離境;須交出旅遊證件;須居住在報稱的住址;每周向執法部門報到3次;不得騷擾控方證人。惟至2021年9月28日,「金融趙」未有到區院應訊,同案另一名被告向法庭表示,收到趙的短訊及醫生紙副本,稱趙有胃潰瘍及發高燒,醫生建議要接受隔離,批出3天病假休息。
同月30日,「金融趙」依然無到庭,執法人員未能聯絡他,法官遂正式頒布拘捕令,緝拿趙歸案,相信當時「金融趙」已經逃之夭夭。至2024年6月,「金融趙」在九龍城執法部門設置路障期間被截查,證實為通緝犯被捕,及被帶上法庭應訊。另外,同案另一男被告陳浩鳴,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涉款50萬元,經審訊後裁定兩罪罪成,2023年10月被判處監禁30個月。
案件編號:DCCC 405、42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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