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宏福苑原址重建不切實際 改建社區設施較為恰當
政府提出多個宏福苑災後安置方案,昨日(9日)起向業主發問卷收集初步意願,方案包括購買業權、「樓換樓」等,若跨區安置最快可於9月入伙;原址重建則最快要等到2035年。身兼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10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目前想法是不會在宏福苑原址重建住宅,指原址重建不切實際,外國的例子也不會這樣做,建造社區所需設施相信會較為恰當。
黃稱,目前已進入災後新階段,應聚焦居民長遠安排,安置方案問卷是集居民、社工、政黨等各方的意見,而其中一個方法是向業主買業權,這是最靈活及最快的方法,會同時提供以居屋「樓換樓」的方法處理,部分居屋最快可以今年揀樓,2027年或2028年入伙。
黃又稱,社工和業主聯繫時留意到各個家庭狀況不同,有家庭希望獲得價值相若的單位,不希望處理大量金錢,因此推出「樓換樓」方案,房委會亦正尋找適合的單位。對於政府估算宏福苑未補地價單位的實用呎價只有6,000元,黃強調仍未落實收購價,只是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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