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 MV製作公司向ADOR申請停止強制執行!
曾執導NewJeans《Ditto》等作品的廣告製作公司「海豚誘拐團(Dolphiners Films)」,向NewJeans的經紀公司ADOR提出了停止強制執行的申請。
據今日(20日)法律界消息指出,海豚誘拐團於當天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63部(審判長:李奎永,音譯)遞交了停止強制執行的申請。
此前,法院於13日針對ADOR向海豚誘拐團及申宇碩導演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判決「海豚誘拐團需向ADOR支付10億韓元及遲延利息」,裁定原告部分勝訴。然而,針對申宇碩導演個人的損害賠償請求則遭到駁回。
法院針對該筆金額,判決可進行「假執行」。所謂假執行,是指即便判決尚未確定,也允許勝訴方預先執行判決內容的制度。為了讓勝訴方的權利能提早實現,在命令支付金錢的判決中,通常會附帶此類假執行宣告。不過,敗訴方也可以對此提出停止強制執行的申請。若無特殊情況,法院通常會在提供擔保的條件下,裁定停止強制執行。形式通常為提存一定金額的現金,或是提交由保險公司開立的保證保險證書。
去年8月,海豚誘拐團曾在其官方YouTube頻道上傳了NewJeans《ETA》MV的導演剪輯版。隨後,申宇碩導演表示「遭ADOR要求刪除相關影片」,並將發布於另一頻道上的NewJeans相關影片全數刪除。
ADOR則反駁稱:「《ETA》MV導演版屬於包含過去與廣告主存在意見分歧內容的剪輯版本,是在未與廣告主協商的情況下擅自發布的」,並強調「僅是針對《ETA》導演版影片提出了停止發布的要求」。
對此,申宇碩導演認為ADOR指稱其「擅自公開(導演版)」的聲明損害了其名譽,因而提出告訴,ADOR方面則提起了損害賠償訴訟。
在去年11月進行的第三次辯論庭上,前ADOR代表閔熙珍作為申宇碩導演及海豚誘拐團一方的證人出庭,引發了關注。當時是閔熙珍繼涉及與HYBE解除合約確認及行使賣權相關的股票收購款請求訴訟後,時隔兩個月再次現身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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