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員工涉偷車票獲判無罪 追港鐵1.9萬元代通知金及強積金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一名前員工疑利用職務之便涉嫌偷逾2000張機場快綫車票,當時遭即時解僱並控一項盜竊罪。該員工獲判無罪後,入稟勞資審裁處,向該公司追討約1.9萬港元代通知金及強積金餘額,案件今日(3日)首度提訊。
案情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前印務部職員賴凱明,曾被指於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偷去2258張機場快綫車票,經內部調查後,被該公司即時解僱,並扣起公積金餘額。賴被控盜竊罪,在庭上否認控罪,多次聆訊後獲判無罪釋放。
港鐵代表指,今年年初已收到賴凱明來信,希望發還強積金餘額,當時已向他表明需要提供法庭文件,再決定是否指示委託人發還,但一直未收到文件。港鐵代表又指,代通知金的金額應為約1.7萬港元,而非賴所申索的1.9萬港元。
賴凱明在庭上表示,涉偷車票的刑事案件纏繞他6年,現時僅要求得到最基本、最合理的賠償。他續指,10月中已向法庭申領刑事案相關的文件,惟目前仍未收到。而他亦同意將代通知金的申索金額改為資方計算所得的約1.7萬港元。
審裁官潘弘翰指,本案爭拗點在於即時解僱的理據是否成立,要求港鐵於本月30日前提交僱傭合約、證人供詞等證據,並要求賴凱明在下月28日前提交回應和法庭文件,案件將押後至2021年3月22日繼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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