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曾志健潛逃案先後被捕 兩男女續還押至8.1再訊
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青年曾志健在荃灣示威現場涉襲擊執法人員遭開槍擊中左胸,他與另外3名同涉反修例案件並棄保潛逃的男子,在北潭涌疑乘快艇圖離港時被截獲。他們終因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判囚。事隔多年,香港國安處於今年2月分別拘捕一男一女,指2人涉協助曾志健等人潛逃,各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2人的案件今日(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一同提訊,控方申請將兩案合併,辯方沒有反對。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8月1日再訊,以待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文件,兩被告續須還押。
兩名被告為余顯霖(26歲,的士司機)及吳淑慧(26歲,幼兒教育助理),2人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案發時未成年的黃姓少年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翻查資料,馮清華及曾志健就妨礙司法公正及本身面對的暴動罪,分別被判入獄48個月及47個月。王愷銘判入獄10個月;黃姓少年則被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ESCC 171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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