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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水客論涉誤導遭革職 高院駁回林景楠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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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on.cc 東網
林景楠沒有律師代表。

因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案正在服刑的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立人林景楠,於早年曾任見習海關關員,但聲稱因參與反水貨客示威及在網上發布相關言論等,遭海關革職。林於2016年就被革職一事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海關的決定。在事隔9年後,法官高浩文今(31日)頒下判詞,駁回林的申請,但不作任何訟費命令。法官指林在提出申請後一年,曾表示要處理法援署拒批法援的上訴而押後案件,但一直沒有再交代進度,法官指從其不作為來看已是放棄本案,故駁回本案申請。

申請人為林景楠沒有律師代表,擬答辯人為海關關長。據林的入稟狀指,他在2012年入職海關,任見習關員,並於2014年曾在Facebook上發表有關「佔中」的言論,翌年再發表與打擊水貨客、關員工作有關等言論。海關在同年3月指他涉違紀,同年10月海關關長去信,指林行為不當,洩露海關資料,影響海關工作及損害聲譽,直至12月林被革職。林指海關在作決定前曾向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提出建議,並取得該委員會的意見,但未有向他披露相關資料,在程序上構成不公義,故提出司法覆核。

法官於判詞指,案件初期由薛偉成法官處理,並指示林於2016年5月24日前提交書面陳詞,案件訂於同年6月3日進行聆訊。惟林於5月16日申請將案件押後,指法援署拒絕批出法援,他正提出上訴,認為需待上訴結果再作新指示。林於翌年2月再發信,指法援上訴押後至同年8月,林於其後再無聯絡法院或答辯人。法官指,因林之後的不作為,實際上已可視為選擇放棄申請。法官於今年11月曾發出指示,指如雙方沒有其他行動,便駁回林的申請及不作訟費命令。而林一直沒有就法庭指示給予任何回應,故法官正式頒令駁回其申請。

案件編號:HCAL 5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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