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團前美籍高層譚向東 3罪併罰獲判囚6年
海航集團前行政總裁譚向東涉嫌刑事犯罪一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在一審裁定其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取貸款罪及職務侵佔罪罪成,3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6年及罰款。海口中院負責人周一(21日)透露,目前未知譚向東會否上訴。
58歲的譚向東2021年9月涉嫌刑事犯罪,與海航集團時任董事長陳峰一同被海南警方採取強制措施,因當時已加入美國國籍,故與同案其他被告分成兩宗案件審理。一眾被告之中,陳峰上周四(17日)同樣被裁定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取貸款罪及職務侵佔罪罪成,被判囚12年、罰款2.21億(人民幣,下同,約2.41億港元)及沒收4,000萬元(約4,360萬港元)個人財產,當庭提出上訴。
資料顯示,譚向東1990年代初加入海航,2016年至2020年擔任集團副董事長兼行政總裁。2020年2月,海航集團被海南省政府接管後,他改任董事兼行政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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