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圖書館性騷擾案 經一審駁回指控
湖北省武漢大學一名女學生2023年指控男同學性騷擾,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周五(25日)一審宣判認為,不能認定男學生針對特定對象實施性騷擾,故駁回女學生指控。
女學生楊某2023年10月11日發文稱,3個月前在圖書館自習時,對面男同學肖某某對她自慰,隔褲摩擦生殖器,男方在對質中承認事件,按要求寫道歉信。由於她不信任校方能公平公正公開處理,於是公開事件,並宣稱男方「家裏不缺錢,武漢本地人有權有勢,這意味着甚麼不言而喻」。
肖某某母親公開就診記錄,聲稱兒子當時濕疹復發,故隔衣抓癢,又引述武漢大學相關負責人稱可排除性騷擾,記過處分是為當時輿情降溫。2024年6月,楊某終於起訴肖某某,指控他在公共場所違背女方意志持續摩擦下體,應被認定為性騷擾,要求他在省級或以上報紙連續書面道歉15天,並支付精神撫慰金5,000元人民幣(約5,500港元)。
在一審,法院認為肖某某當時行為無法被認定自慰,有抓癢高度可能,加上事發場景開放,周圍有人員走動,兩人事發兩小時內無交流,都曾離開後重回座位,無法認定肖某某針對楊某有性暗示或性挑逗行為,故被告行為不構成針對特定對象進行與性相關騷擾行為,指控不成立。 肖母周五稱,雙方在輿論風波中兩敗俱傷,判決還兒子清白,下一步將起訴網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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