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離境稅 豁免擬擴至48小時內抵港客 料少收6.7億
港府本周五(13日)刊憲擴大《飛機乘客離境稅條例》下豁免飛機乘客繳付離境稅的範圍,對象包括入境香港不足48小時(即約兩天內)並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相關豁免將於今年10月1日與離境稅新稅率一併生效。當局估計豁免每年可惠及約83萬名轉機乘客和約250萬名多式聯運轉機乘客,政府每年收入可能減少約6.7億港元。
現時條例容許包括12歲以下兒童、直接或轉機過境、在同一日內乘搭飛機抵港及離港、坐車經港珠澳大橋或搭船抵達機場,並於乘搭飛機離開香港前一直停留在限制區內的人士等,豁免繳付離境稅。
不過,《財政預算案》公布離境稅由每名乘客120港元加至200港元。財經事務及庫務指出,雖然增幅只佔市民和旅客的整體出行開支很小部分,對飛機乘客影響輕微,但為提高香港國際機場競爭力,政府考慮持份者意見後,決定將豁免範圍擴大。
新增豁免範圍涵蓋乘搭飛機抵達機場,並在抵達當日或下一日(最多48小時)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以及以乘搭飛機以外的方式經過出入境檢查抵達香港後,抵達當日或下一日(最多48小時)於機場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局方指,條例亦會加入條文,防止個別人士刻意在短時間內往返香港和內地或澳門以符合豁免離境稅資格。
政府將委託機管局一站式處理所有合資格乘客的退款申請。機管局將設立新電子申請平台,供乘客申請在機場收取現金退款或以其他方式,例如信用卡和電子支付平台退款。修訂令將於下周三(1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機管局表示歡迎政府修例,認為有關豁免將有助香港國際機場持續發揮多式聯運交通樞紐的角色,繼續提升機場競爭力以及鞏固亞洲航空樞紐地位。香港快運稱,新安排有助吸引更多大灣區及海外旅客經香港國際機場中轉。大灣區航空則指,相信政府已考慮持份者的意見,盡量減少可能造成的影響,又期望政府推出更多不同措施,以助推動本港的旅遊業及航空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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