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冒牌水涉事人員進行紀律調查 檢討小組提6項先行措施
政府早前從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購買到冒牌飲用水,引起社會對政府招標制度的不滿。政府事後成立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當局今日(20日)公布檢討小組提出6項先行措施,圍繞3大主題,包括改革制度,加強部門信息互通、重塑工作文化。對於「鑫鼎鑫」冒牌水事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稱將對十多名物流署及庫務科涉事人員紀律調查,目標年底前完成。
許正宇表示,今次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固然涉及個別公司的懷疑欺詐行為,但同時亦顯示相關人員在盡職審查和應對潛在欺詐行為方面,其洞察力和警覺性未能配合現今商業社會狀況,亦與合理期望有明顯落差。物流署正檢視供應政府辦公室樽裝飲用水合約招標要求的細節。為了在招標前更準確掌握市場脈搏,物流署今日已在其網頁公布市場研究公告,邀請有興趣的供應商在1個月內提交回應。物流署考慮有關回應後,目標在今年年底為供應樽裝飲用水予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展開招標工作。
許正宇指,必須要從根本重塑工作文化、提升職員審查能力,政府如何做好把關者角色。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認為有6項先行措施應盡早推出,以及早堵塞漏洞。第1項,發放內部指引訂明盡職審查具體要求。物流署在8月底向政府人員發出內部便箋,就採購和管理合約過程中須做好盡職審查的節點作出提醒。物流署今日進一步發放內部工作指引,訂明在擬備招標文件、評審投標書及合約管理各個階段進行盡職審查的具體要求和提供詳細指引,協助採購人員更有效防範潛在欺詐行為。
第2項成立「採購及物料管理審核組」加強抽查。物流署由本月起已擴大原有內部審計專隊的職能,並重組為「採購及物料管理審核組」,作為第三方審查專隊,以風險為本原則加強抽查各部門採購時的盡職審查工作,並適時上報有關部門首長正視。
第3項修訂《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加強審查和管理合約權力:為加強政府在招標和合約管理方面的權力,物流署今日已修訂《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當中涵蓋規定投標者和承辦商須同意政府可直接向第三方核實所提交資料的真確性,並容許政府在審核標書過程和合約期間進行實地視察等。經修訂的條款亦賦權政府在發現承辦商提交虛假陳述或不真確資料時,可即時終止合約。
第4項設立電子資料庫共享資訊。為善用不同部門的採購經驗,物流署十月中已設立內部電子資料庫,持續蒐集各部門有關承辦商投標情況和合約表現的資訊,構建整個政府通用的採購資訊網,供採購人員隨時查閱。
第5項加強人員培訓防範詐騙,重點向各部門負責採購和財務工作的人員講解騙案手法和識別技巧,提升他們的防騙意識,共有逾750人次參加。第6項建立主人翁工作文化。在構思及落實各項措施時,物流署透過不同渠道鼓勵同事提出意見,當中包括在九月舉行兩場員工交流會,聽取他們對做好盡職審查工作和程序的意見,務求他們對各項優化措施有更強的參與感和承擔,從而建立主人翁工作文化。
政府物流署於今年6月向「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的「鑫樂」品牌批出為期3年、港島及部分離島辦公室的樽裝飲用水合約,其後政府發現懷疑涉及造假的水質檢測認證,終止與「鑫鼎鑫」的合約。財庫局及後採取三重行動,包括主動邀請審計署審查今次採購和招標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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