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網約車管理細則 下月1日起實施
雲南省昆明市政府近日印發《昆明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將於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同時廢止2018年發布的暫行辦法。
新規指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新能源車需列入國家推薦目錄,純電動車整車購置稅計稅價格10萬元人民幣(人民幣,下同,約10.9萬港元)以上,燃油(氣、混合動力)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15萬元(約16.4萬港元)以上。司機需取得相應駕照且有3年以上駕齡,年齡65周歲以下,無交通肇事犯罪、飲酒後駕駛、吸毒等紀錄,通過從業資格考試,持證後方可上崗。網約車平台公司應合理設定平台抽成比例上限並公開發布,不得強制要求司機接受低價訂單。順風車每車每日合乘次數不得超過4次。乘客要求司機送還遺失物品的,支付合理的運輸費用。
新規亦提到,網約車平台需建立司機培訓、車輛檢修等制度,實時監控營運過程,確保線上線下訊息一致,7日內處理乘客投訴,合理定價並提供發票。根據投訴、舉報等情況,加強對司機身心健康和資質變化等情況的動態管理,定期組織展開司機心理評測、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司機存在不宜從事網約車經營情況的,應當立即停止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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