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女教師在校內殺害8歲女童 慘忍行徑遭判無期徒刑
南韓中部城市大田今年2月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校園命案,40多歲的女性小學教師明在完在校園內持刀刺死一名8歲女學生,隨後企圖自殘。該案的一審判決在本週一(10月20日)出爐,嫌犯遭判無期徒刑,但女童遺囑不滿結果,預料將提出上訴。
明在完在今年2月10日誘騙8歲女童,聲稱有一本書要送對方,隨後將她帶到視聽教室,並拿事先準備好的兇器將其殺害。有其他學校同事在案發後指控,明在完在犯案前4至5天,曾踢壞學校研究室的電腦,還掐住同事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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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韓媒《朝鮮日報》報導,南韓檢方在上月22日對明在完求處死刑,並在理由書中寫下,「被告雖然患有憂鬱症等精神疾病,但與犯罪行為間缺乏明確因果關係,被告殘忍殺害無辜兒童,遺屬也要求嚴懲。」
儘管明在完自今年4月以來,已向法院提交超過90次反省書,並表示「將在餘生反省自己的錯誤」,但法官本週一仍判處其無期徒刑,且須配戴電子追蹤設備30年。
法官指出,小學教師理應是守護孩童的人,卻在學校這個本該最安全的場所,對兒童施加殘忍暴行。儘管犯案時被告出現部分心理異常,仍難以成為減輕罪責的理由。其選擇最弱勢的兒童作為情緒宣洩對象,犯案動機卑劣,再犯風險高,因此有必要被永久隔離,防止再度危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