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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批南大嶼尖白流採片區開發 憂生態旅遊變相地產項目

風火山林

發布於 06月10日07:50 • Iris Wong
團體批南大嶼尖白流採片區開發 憂生態旅遊變相地產項目

政府於2024年公布的《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中,生態旅遊被列為重點項目,生態旅遊熱點更是遍佈全港。綠色和平與本土研究社昨日(2日)舉行聯合記者會,發佈首份有關生態旅遊政策的研究報告《旅見不善》,分析「生態旅遊片區」發展計劃所涉及的地區,包括尖鼻咀、流浮山、白泥(統稱「尖白流」)及南大嶼。團體批評項目以「片區開發」模式發展,會發展先行而罔顧生態保育。參照以往政府「片區開發」試點的模式,政府會就一個特定區域招標,中標的私人發展商會主導計劃,平整土地以至打包式興建基建等設施,但保留住宅用地自行發展,而道路、休憩用地等基建則於興建後交由政府管理。此做法可減輕政府財政支出,但同時讓發展商在項目中有極高主導權。團體亦質疑政府在規劃生態旅遊片區的「可建住宅用地」時納入大量發展商土地儲備,變相為改劃土地用途開綠燈,迎合發展商利益。研究亦發現自政府公布生態旅遊意向後,「尖白流」及南大嶼中受破壞的生態地總面積達22公頃。記者會後,發展局於社交媒體回應團體批評,重申推動生態旅遊發展,生態保育必然是優先考慮,表示建議的旅遊及相關發展是在生態價值較低的地帶,包括一些現存棕地。局方又指,除經濟層面考量,適量私人住宅有助旅遊區內的零售及餐飲等設施營運,並可與周邊環境協調融合。

記、攝:Iris Wong
(部份相片由受訪者提供)

綠色和平與本土研究社舉行聯合記者會,發佈首份有關生態旅遊政策的研究報告《旅見不善》。

發展局於今年4月邀請市場就前南丫島石礦場用地、南大嶼生態康樂走廊,以及尖鼻咀及白泥的生態旅遊發展項目提交意向書,並稱已就以上地點作「片區開發」模式的準備及規劃工作。據政府新聞公報,這亦是政府近年首次推動打造新的旅遊及康樂「片區」。

政府就白泥項目所發出的邀請發展意向文件。

本土研究社研究員黃肇鴻擔憂政府在財赤下,為吸引發展商投資以減少政府開支,轉用「片區開發」模式,讓發展商繼續「以地搵錢」,起更多私樓,會變成由發展商主導的「私樓旅遊」,摧毁生態旅遊以自然為本、社區為本以及可持續發展的本質。研究發現,於尖鼻咀、白泥有57公頃海岸保護區被削走,被劃作康樂或酒店用途。發展局的回應指出,政府稍後會就流浮山、尖鼻咀及白泥一帶的發展進行全面環境影響評估,而建議的酒店和渡假村,及零售、餐飲和娛樂設施亦與周邊環境相符,提供適量中、低密度私人住宅則是為了支援有關發展。除經濟層面的考量,適量的私人住宅有助旅遊區內的零售、餐飲等設施營運,並與周邊環境可以協調融合,並不排斥。

本土研究社研究員黃肇鴻擔憂政府在財赤下,轉用「片區開發」模式,讓發展商繼續「以地搵錢」,會變成由發展商主導的「私樓旅遊」。

黃肇鴻質疑有關說法,他指出,位於白泥的「可建住宅範圍」鄰近海岸公園,擔憂會被私有化,變相令整個區域淪為旅遊地產項目。他指出,保護區應以減少人類活動為首要目的,把餐飲和娛樂等設施設於保護區旁,變相把人流吸引到保護區,令保護區的功能盡失。

3次入紙改建住宅失敗

研究亦指出,位於流浮山8公頃的綠化地帶屬發展商土地儲備,在 1994 年至 2005 年間曾三次入紙申請改劃建住宅失敗(申請範圍A/YL-LFS/131)。黃肇鴻認為是該地段不宜起樓的證明。然而在近月政府邀請發展意向文件中,卻被納為「可建住宅範圍」,黃肇鴻說:「已經俾人否決咗三次嘅地方,搖身一變,成為可以起樓嘅地方。」他認為在規劃上,政府需要好強的理由才行得通。他亦發現,規劃的範圍與發展商土地儲備範圍的形狀相似,「幾乎係按住以前發展商話要起樓嗰個位嚟畫。」質疑政府配合發展商「插旗」,或迎合發展商需求作土地規劃,而忽視公眾利益。他說:「起私樓本來就對生態有所破壞,仲要係喺生態敏感地。」質疑有關做法違反發展生態旅遊、以環境保育及社區為本的初衷。發展局的回應指:「在生態價值較低的地帶,包括一些現存的棕地,我們建議適度的旅遊及相關發展。政府稍後亦會就流浮山、尖鼻咀及白泥一帶的發展進行全面的環境影響評估。」

流浮山8公頃的綠化地帶屬發展商土地儲備,曾三次入紙申請改劃建住宅失敗,然而在近月政府邀請發展意向文件中,卻被納為「可建住宅範圍」。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夏淳權表示,政府如有做基線調查,亦應公開調查結果,才能證實擬發展地區的生態價值高低。他指出,有不少環境破壞的個案於政府宣佈發展願景後才相繼出現。政府表明可於生態價值較低的地帶適度發展旅遊,即等同鼓勵「先破壞,後發展」。

圖文參數不符或暗藏彈性

研究亦發現在政府邀請發展意向文件中,在尖鼻咀中,標示「可建住宅範圍」的地圖及文字參數不符,文件內表格中列明可建私樓、社區設施及休憩用地合共約21.5公頃。團體利用地圖工具分析,地圖所標示的相關區域卻佔地約31公頃,兩者相差約9.5公頃,質疑「圖文不符」。黃肇鴻擔憂政府或暗藏空間,預留彈性,以爭取更多發展商投資,未來可能增加私樓量。他認為政府應提供更具體資料以釋疑。發展局回應指,地圖「只屬概念圖,當中並未顯示各類用途地帶的內部道路、運輸及公共設施等。私人住宅及其他相容用途的面積上限,以文件中列明的數字為準」。黃肇鴻指,預留10公頃面積為交通及公共用途並不合理,政府應公布更多細節,如詳細規劃圖。他認為,有關回應未能釋除疑慮,反令他產生更多疑問,如一切都以文字參數為準,則地圖用意何在?政府是否故意把地圖「畫大啲」,先徵求範圍內擁有土地儲備的發展商意見,再決定實際起樓範圍?

在尖鼻咀中,邀請發展意向文件中列明可建私樓、社區設施及休憩用地合共約21.5公頃。團體利用地圖工具分析,地圖所標示的相關區域卻佔地約31公頃,兩者相差約9.5公頃,質疑「圖文不符」。

22公頃生態用地被破壞

研究亦發現,自政府於 2014年公布發展意向後,在南大嶼及「尖白流」共出現22.41公頃具生態價值的生態地被填土及挖掘,或被用作私人營地,當中包括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海岸保護區、郊野公園及綠化地帶等,總破壞面積大於整個維園。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夏淳權批評,有關破壞是政府缺乏有效法規、部門執法不力及未有為「生態旅遊」定下清晰定義所致。報告中亦點出數個被破壞的例子,如位於上長沙泳灘的海岸保護區範圍內,有違規營地霸佔近半公頃官地;芝麻灣郊野公園內的私人土地被破壞,由於欠缺有效法規,2020年被揭發至今一直未作有效修復;位於白泥鰲磡沙的棕地作業被發展局批准,變相放任破壞等。夏淳權指出,在《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中,生態旅遊熱點遍佈全港,在欠缺全面政策下推出旅遊發展項目,生態破壞將更嚴重、更深遠,「破壞恐山雨欲來」。發展局回應指出,就流浮山、尖鼻咀及白泥和南大嶼一帶出現的違例發展,規劃署已採取適當的執行管制行動,嚴肅處理。黃肇鴻指出,以長沙違規營地為例,現實中未見有效執法,他估計或是各部門各司其職所致,政府應統籌各部門,解決部門間權責不清的問題。

研究亦發現,自政府於 2014年公布發展意向後,在南大嶼及「尖白流」共出現22.41公頃具生態價值的生態地被填土及挖掘,或被用作私人營地。圖為其中一個位於白泥的個案。

夏淳權指岀,發展旅遊與保護生態並非對立,團體建議政府應先做好全面的科學基線調查,包括生態基線及環境承載量等,並在落實發展前諮詢社區及公眾,成立跨部門生態旅遊委員會,制訂藍圖及方向,作岀定期監察與環境復修。他說,為了「搵快錢」而起私樓,開發香港的自然環境及海岸,雖然可能可以從投資者身上賺到「第一桶金」,但所帶來的收益是一次性的,生態環境一旦被破壞,就失去了珍貴的自然資源,生態旅遊業將難以持續下去。

夏淳權指岀,發展旅遊與保護生態並非對立,團體建議政府應先做好全面的科學基線調查,包括生態基線及環境承載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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