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電動滑板或單車只聞樓梯響 政府擬明年提審議修訂條例
現時不少市民以電動滑板車或電動單車等代步,有人在馬路及行人路上風馳電掣,對公眾構成一定風險,惟本港相關立法規管事宜至今只聞樓梯響,市民用之代步隨時惹上官非。議員今日(30日)就相關議題向運輸及物流局提口頭質詢,當局表示政府正研究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目前正進行法律草擬工作,計劃短期內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報告進度,爭取明年提交立法會審議修訂相關條例及附屬法例。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電動可移動工具可作為短途出行,及接駁鐵路站等代步工具,運輸署計劃在洪水橋建設全面單車徑網絡,並在其他地區選取單車徑,容納電動可移動工具。 陳指,為確保安全,運輸署正就電動可移動工具,制訂技術要求,要求由第三方認證機構,測試技術規格及電機要求,獲認證的產品要貼上標簽,方便執法人員識別。政府已成立工作小組制訂實務守則,包括安全提示和指引。而罰則會參考單車相關罰則。
運輸署於2023至24年在白石角進行共享電動輔助單車試驗計劃,署方指計劃運作大致順暢,並顯示共享模式需要適當配套如充電池設施及充電頻率等,供政府在規劃電動可移動工具可使用路段時作參考。政府又指在開放單車徑以外地點時,在過去的調查中,有六成多受訪者支持在單車徑上使用經妥善規管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其餘三成則持保留意見,關注其潛在風險和現有單車徑的空間有限。政府會小心考慮不同意見,以確保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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