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支持ADOR並禁止NJZ獨立活動的原因曝光!
看來ADOR和NJZ / NewJeans之間的爭議即將結束,因為法院已裁定經紀公司勝訴。
3月21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協議第50庭裁定ADOR提出的禁令請求勝訴,該禁令旨在維持其作為該團體經紀公司的地位,並禁止涉及五名NewJeans成員的未經授權的廣告合約。
隨著最新的裁決,韓網友們正在回顧法院對ADOR和NewJeans之間主要爭議的裁決摘要。一位網友總結了法院裁定ADOR勝訴的關鍵要點,並在韓國網路社區上分享了這些要點。
NewJeans與ADOR & HYBE:關於主要爭議的法院裁決:
NewJeans:ADOR拒絕恢復閔熙珍的代表職位,這構成了終止合約的理由。
法院:ADOR有足夠的能力招募替代製作人,而恢復閔熙珍的代表職位不符合終止獨家合約的有效理由。此外,合約並未指定閔熙珍為指定製作人。
NewJeans:HYBE於2023年5月10日的音樂報告中包含了「拋棄New並重組」的措辭,暗示他們打算拋棄 NewJeans。
法院:音樂產業報告中的措辭”拋棄New並重組”不能解釋為拋棄NewJeans的意圖聲明。相反,它似乎是關於Source Music女團LE SSERAFIM的戰略方法的一部分。該報告表明,團體的分類應從「NewJeans、IVE、LE SSERAFIM」轉變為「BLACKPINK、LE SSERAFIM、aespa、IVE」。
NewJeans:BELIFT LAB的團體ILLIT試圖透過損害NewJeans的獨特性來取代她們。
法院: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抄襲。即使ILLIT抄襲了某個概念,也不清楚該概念是否符合知識產權保護的資格。
NewJeans:HYBE的大量專輯銷售策略貶低了NewJeans的成就。
法院:公關團隊要求更正NewJeans專輯銷量數據,僅是為了糾正影響股價的事實錯誤。這不構成誹謗,也不構成故意貶低NewJeans的成就。
NewJeans:HYBE子公司BELIFT LAB的ILLIT經紀人告訴她們「無視」Hanni。
法院:沒有確鑿證據證明曾說過這句話。此外,同一天,Hanni向閔熙珍發送訊息,稱三名ILLIT成員尷尬或正式地向她打招呼。監視器畫面也顯示三名ILLIT成員鞠躬問候,因此難以斷定Hanni遭受了足以構成侵犯其個人權利的嚴重言論。
NewJeans:ADOR破壞了與廣告製作公司Dolphiners Films的合作夥伴關係。
法院:僅ADOR與Dolphiners Films之間的糾紛,並不構成ADOR違反其主要合約義務。
NewJeans:我們將以NJZ的身份獨立工作,與ADOR分開。
法院:這不可能。
NewJeans:那麼,什麼會被認為是終止合約的理由?
法院:沒有。相反,ADOR從你們還是練習生時就承擔了失敗的風險,並投入巨資,履行了他們的結算義務。在成功僅兩年後要求單方面終止合約,會對他們造成重大損害。
韓網友們紛紛表示 :
▼「ㅋㅋㅋㅋㅋㅋ」
▼「根本是第二個FIFTY FIFTY啊」
▼「真的有點心疼她們」
▼「還不如繼續用NewJeans名義唱閔熙珍的歌算了」
▼「這理由也太⋯⋯ㅠㅠ」
▼「這操作瘋了吧笑到肚子痛ㅋㅋㅋㅋㅋㅋ」
▼「到底在公三小笑爛 有夠瞎」
▼「哎喲 所以現在到底要怎樣啦」
▼「現在直接變New-Jings了(註:諧音梗,暗指整天哀哀叫)」
▼「這判決根本顯而易見 _」
▼「要跟ILLIT道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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