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危險藥物條例》周五刊憲 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列為毒品
繼政府於今年2月把「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及3種類似物將正式列為毒品後,政府將於本周五(18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第2號)令》,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及其他6種物質將被列為法律規定的毒品。
政府發言人指該6種物質是參照最新國際管制制度而納入受管制範圍,該6種物質與「太空油毒品」無關。《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於本周五刊憲後生效,並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提交立法會。
發言人表示,非法使用依托咪酯及類似物會令人成癮,嚴重損害健康。最近亦有科學分析顯示某些依托咪酯類似物或會被濫用,因此需要加強對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的管制。由本周五起,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包括但不限於異丙帕酯、美托咪酯和丙帕酯,都將成為毒品。
發言人又指,在《危險藥物條例》管制下,販運及製造該些物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而管有及服用此類毒品,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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