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入境藏逾4萬支未完稅香煙 18歲男子被判監6個月
入境男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800港元。
海關人員昨日(2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18歲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4,2587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7.5萬港元,應課稅值約14.1萬港元。該名抵港男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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