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工廈單位遇竊失4箱文件 兩男被捕起回失物
葵涌區執法部門昨日(3日)早上接獲一公司負責人報案,指其位於華星街一工業大廈的單位有搜掠痕迹,懷疑遭爆竊。警員接報到場,發現該單位正門門鎖及玻璃均被破壞,經負責人初步點算,共有4箱公司文件懷疑被偷走。
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警員迅速鎖定兩名涉案男子,於同日晚上及今日(4日)傍晚採取拘捕行動,先後於旺角荔枝角道拘捕一名姓陳(49歲)本地男子,以及於香園圍邊境管制站拘捕另一名姓陳(46歲)本地男子,涉嫌爆竊。警員其後在上址工廈內起回所有失物,另外亦在被捕人住所檢獲犯案時身穿的衣物。據悉兩名被捕人為朋友關係,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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