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醫委會宣傳守則遭駁回 梁家騮申終極上訴被拒
前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於2016年在宣傳材料刊登癌症篩檢服務的優惠收費計劃,被指屬受違反專業守則所限制的兜攬生意行為。醫務委員會決定就事件進行紀律研訊。梁家騮於2020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有關守則應只是針對不實資訊及作出懲處,不應將他的宣傳包括在內,但遭駁回申請,他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亦被駁回。梁早前再向上訴庭申請許可往終審法院上訴,今日(4日)被上訴庭拒絕其申請,梁須支付12.9萬港元訟費。
上訴人是梁家騮,答辯人香港醫務委員會。上訴人持股並出任董事的醫療中心,在2016年刊登印刷及網上廣告,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檢優惠計劃」,內容提及有限量折扣優惠。上訴人指醫委會錯誤裁定廣告為宣傳策略,違反醫生專業守則不得「以招徠病人或兜攬生意為目的」的條文。上訴人於高院原訟庭被裁定敗訴,經上訴亦被駁回,上訴庭認為醫委會守則列明不容許醫生宣傳優惠,醫委會之決定並無不妥。
上訴人認為案件涉及廣泛及重大公眾利益須終院釐清,當中涉及《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是否禁止醫生刊登折扣廣告、是否需證明醫生有意圖去招徠病人或兜攬生意、以及相關守則是否違憲等。上訴庭認為,守則雖無明確禁止刊登折扣廣告,但整體解讀顯示其意圖限制此類商業行為,且梁的廣告客觀上具有招攬效果,無需證明主觀意圖。上訴庭亦指,梁提出的問題大部份於上訴庭已處理,毋須再交由終院處理,至於守則對醫生表達自由及公眾知情權構成違憲則屬新論點,未曾在下級審訊提出,故不應交予終院考慮。
案件編號:CACV 6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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