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值勤紀錄詐騙逾3.2萬薪金 公司職員認欺詐罪判120小時社服令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由中介公司為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辦事處(家庭學資處)聘用的前合約職員,指他涉嫌於兩年間虛報值勤紀錄,詐騙中介公司薪金逾3.2萬港元。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今日(1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接受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指被告認罪以及初犯,決定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34歲被告鄭宗銘,案發時由超卓管理有限公司(超卓管理)聘任為家庭學資處合約高級行政助理,被控一項欺詐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在上一次案件押後期間,已因應賠償令全數作出賠償,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最終接納建議判處社服令。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間,事實上休假而虛假地向家庭學資處或超卓管理的職員表示他有值勤,意圖詐騙而誘使超卓管理向他支付薪金合共逾3.2萬港元。案情指,根據被告與超卓管理簽訂的僱傭合約,他享有7天年假及每月3天有薪病假,其餘休假均為無薪假,薪金會被相應扣減。廉署接獲家庭學資處轉介涉及被告值勤事宜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調查發現被告因為假期積存不足,但又不欲薪金遭扣減,遂修改提交予超卓管理的值勤紀錄。
案件編號:KTCC 751/2025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