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捕獵野生鳥類牟利 判囚半年
內地一名男子在陝西省禁獵區、禁獵期內,非法捕獵大量野生鳥類,並在鳥市出售牟利。內媒周日(6月29日)報道,西咸新區法院近日公開審理案件,對該男子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沒收狩獵工具,屬當地嚴厲打擊破壞野生鳥類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階段性進展。
經審理查明,被告康某使用黏網等禁用工具,非法捕獵包括黃鸝、烏鶇等在內的野生鳥類逾60隻,直至今年6月10日,西咸新區公安機關在康某運輸鳥類途中實施抓捕,現場查獲野生鳥類逾10隻,隨後於其居住地查獲鳥類逾40隻及作案工具。
該案屬西咸新區法檢機關成立以來,審理並宣判的首宗涉野生鳥類保護犯罪案件。法院認為,鑑於被告主動認罪認罰,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採納公訴機關量刑建議和辯護人辯護意見,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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