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人員3年前駕車撞倒女子 傷者入稟索償
一名受僱於警務處處長或港府的司機,被指駕駛「UN」字頭的車輛,在舊灣仔警署對開撞傷一名女子。女傷者昨日(26日)入稟區院,向涉案司機及律政司索償。但入稟狀沒有列明具體索償額。案件排期在12月12日作首次聆訊。
原告為梁翠芬,首被告為律政司,次被告為駕駛車牌號碼UN4627的車輛的司機。入稟狀指,2022年7月1日下午約2時34分,原告在告士打道舊灣仔警署附近道路上行走,期間遭車牌號碼為UN4627的車輛撞倒,令原告多處受傷。涉案車輛的司機受僱於警務處處長或及香港特區政府。事故是次被告粗心、疏忽和魯莽造成,而首被告應承擔替代責任。
案件編號:DCPI233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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