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與未成年姊妹花性交 害染梅毒獲刑
台灣傳媒周五(6日)報道,當地一名18歲少年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對未成年姊妹,竟先後誘騙兩人發生性行為,導致姊妹二人均梅毒。法官依法判處少年3個月和1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不予緩刑。
少年與仍就讀國中的少女先發生關係後,又假借交往名義,在短短4個月內與對方未滿14歲的妹妹發生至少10次性行為。直到姊妹兩人私密處出現異狀,母親帶往醫院檢查,才發現兩人竟雙雙感染梅毒,事件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少年對其罪行供認不諱。法官雖考量他年僅18歲且與家屬達成和解,但發現他賠償履行狀況極差,已拖欠超過半數賠償金。考量受害人身心受創嚴重,法官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以及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罪名成立,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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