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建築被拒續牌上訴得直 高院下令屋宇署重新考慮申請
涉及多宗致命工業意外的精進建築,去年被屋宇署除牌,精進不服署方決定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鄭蕙心今日(21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精進建築有限公司上訴得直,撤銷屋宇署拒絕精進續牌的決定,下令將續期申請發還予屋宇署重新考慮。本次訴訟,屋宇署須支付精進的訟費。
申請人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屋宇署署長和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屋宇署於去年5月公布拒絕精進續牌,並將於同年於6月20日起從一般建築承建商的註冊名冊中除名。精進就此提出上訴,獲高等法院頒令暫緩除牌,得以續行建築工程,直至上訴塵埃落定。
上訴指署方未提供具體書面理由
精進在上訴時陳詞指,屋宇署署長通知精進拒續牌決定時,未按法例要求提供具體的書面理由,而精進亦不知署方會否考慮不相關的因素。政府回應指,精進代表與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會面時,有提及工業意外和安全管理問題,署方參考委員會的建議時,考慮到精進未能符合《建築物條例》的多項要求,精進應知悉被拒續牌的原因,認為署長毋須再交代詳細理據。
案件編號:HCMP95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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