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內地男除夕尖沙咀停車場放無人機被控 准1萬元保釋至2.27再訊
去年徐夕晚(2025年12月31日),一名持雙程證的內地男子涉嫌於尖沙咀海運大廈停車場駕駛無人機而被捕,指他涉違反《小型無人機令》。該內地漢其後被起訴「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飛行無人機」等兩罪,案件今日(2026年1月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月27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候訊。
持雙程證的33歲被告徐康然,報稱無業,被控各一項「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以內飛行小型無人機」罪,以及「未有遵從操作小型無人機進行飛行的操作規定」罪。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2月31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海港城海運大廈停車場內,作為一名遙控駕駛員,操作小型無人機DJ I型號Mavic 4 Pro,沒有許可下在該限制飛行區內進行飛行;以及沒有遵從適用於該無人機的所有操作規定的情況下操作該無人機,即該無人機在指明時間及高度外進行該次飛行。
案件編號:KCCC 1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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