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詐騙!物業成交低於市值 差估署可追收印花稅差價
近日於社交媒體Threads有人分享,指其於2024年購入物業後,近日接獲被追收印花稅差額的通知,於是網上查詢有關情況的上訴方法,當中更有人懷疑是否詐騙個案。事實上,這並不是詐騙,在個別情況下,稅局有權追討印花稅差額的,究竟這是什麼一回事?
據事主所述,他在2024年買了一個$300萬以下的物業,並已繳交$100印花稅。其後,他收到差餉物業估價署的通知,指該物業成交時的市值$400萬,如果14日內未提出反對的話,印花稅將按$400萬計算,須繳付約$6萬,並要求補回差價。
根據《印花稅條例》,物業買賣是依照物業的售價或價值去計算印花稅的,以較高者為準。若政府認為單位的成交價明顯低於當時市價,是有權追討有關印花稅差價,追溯期一般為交易完成後7年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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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收到稅局追收印花稅的通知,但認為是不合理的話,是可以提出反對的。提出反對時,重點在於填寫反對通知書,並須根據通知書所列的追收原因逐項作出反駁,同時盡量提交充足的例子及證明文件,以提高申請獲接納的機會。
以上述的情況為例,可以從單位估價、單位的素質及同區成交的角度作切入點。一般而言,業主買樓前,會向不同銀行進行估價,而估價結果有高有低,這些估價記錄可以交予稅局作申訴的文件。
比如說,政府認為單位市價$400萬,但有銀行估到是$300萬的,業主可以嘗試以該估價文件作理據,爭取保留原先按較低價格計算的稅率。即使銀行的估價是$350萬都好,業主仍可以提交相關文件,以申請以$350萬作為計算基礎去補差價。當然,申訴不一定會成功的,最終仍須以稅務局的審批結果為準。
與此同時,如果單位的售價不是特別低,業主亦可以提供同一個屋苑,或者同區差不多樓齡的屋苑當時的成交資料作比較,當中包括成交價、面積等資料,以證明自己的單位並不是明顯低於市價水平,
除此之外,亦可以從單位的質素去說明單位售價偏低的原因,比如說單位樓層特別矮、沒有電梯可直達,而需要行樓梯,或者單位的裝修特別殘舊,購入後需要花一大筆費用去裝修等。當然,這些的理由需要有根有據的,如以裝修殘舊作理據,就需要提供單位成交時的內櫳圖片作證明。
值得留意的是,稅務局一旦發出追收通知,通常意味其已有一定依據,因此往往難以完全毋須補繳印花稅。不過,如能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並以理據充分的方式逐點回應,是有機會爭取下調追收的差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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