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涉警總內3度非禮案 證人指女事主離開會議室後表示好驚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於2024年在灣仔警察總部內三度非禮女子X。他否認三項非禮罪受審,案件今日(1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傳召證人高級督察蔡奕虹,她作供指出X在離開會議室後表示好驚,並形容X「頭耷耷」,有點手足無措,不停深呼吸,看起來有點驚慌,眼神有情緒受刺激的空洞感。
49歲被告周毅剛現時已被停職,3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6月19日及11月1日,在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41樓及總務室猥褻侵犯X。X早前作供指,她案發時在警隊支援部擔任行政主任,被告是她「上司的上司」。
高級督察蔡奕虹出庭作供指,她於2013年加入警隊,並於2023年加入支援部,被告是她的三級上司。2024年11月1日晚,她進入正舉行派對的會議室時,總警司正發表講話,她便站在一名總督察身旁聆聽,期間該名總督察向她表示X好像有點不舒服,讓她過去察看。直至這一刻蔡才留意到X,但沒有留意X身旁有甚麼人。蔡在同事與枱之間的空隙穿過,並在X身後拍她肩膀一下。此時X還未反應,反而是被告向她說「你做咩啊」,蔡表示X好像不舒服,並在X點頭同意後與其一起離開會議室。
蔡指出,X離開會議室後曾表示覺得好驚,並形容X「頭耷耷」,有點手足無措,不停深呼吸,看起來有點驚慌,眼神有情緒受刺激的空洞感。兩人到達總務室後,X向蔡指出在總警司發表講話時,被告捉住她的手,而且摸她的屁股。蔡抱一抱X以作安慰,並提供暖水。在X情緒比較穩定後,蔡詢問其是否需要她陪同離開,X表示不需要並指出她休息一會兒後就會離開。
蔡離開總務室後,回到會議室逗留5分鐘,沒有看見被告。她最後因擔心X而重返總務室,她在門口喊X。X正離開,被告則站在X工作枱前向蔡說「無事無事」。X越過她走出門口,蔡與其餘2個女督察跟隨她至洗手間,其後在洗手間外等待。X出來後向蔡說,被告在總務室內讓X錫他。
案件編號:ESCC 315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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