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T前成員泰一性暴力案二審維持原判 不服判決再提上訴
南韓首爾高等法院本月17日針對NCT前成員泰一涉嫌特別準強姦罪進行二審,駁回檢方與被告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而泰一不符二審結果,於上週五(10月24日)再提上訴。
綜合韓媒報導,首爾高等法院第11-3刑事部17日維持一審原判,判處泰一與另外兩名有期徒刑3年6個月。法官同時也命令三人須完成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並在5年間不得從事與兒童、青少年相關的職業。
根據判決理由,泰一雖主張已自首應獲減刑,但法官指出他在住處遭搜查前曾否認犯行,且共犯也坦承「若非案情曝光,不會自首」,因此不符合自首要件。
法官強調,原審量刑已考量法律標準,二審也無新增足以改變刑期的新事證,即便被告提出反省書及陳情書,仍不足以認定原審量刑過重或過輕。
另外,儘管被告為初犯且已與被害人和解,但被害人體內檢出三名男性DNA,其身心也遭受嚴重創傷,至今仍接受治療,這些事實都必須反映在刑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