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遷捱告大坑西邨4人上訴遭拒 官指得直機會微少
大坑西邨宣布重建後,有少數居民未搬走,要求管理屋邨的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下稱平民屋宇)合理安置,平民屋宇則循民事控告拒遷居民。就其中5名居民與平民屋宇之間的案件,早前經審訊後該5名居民被裁定敗訴,需將相關單位交還平民屋宇,並要支付訟費。當中有4名居民選擇上訴,案件今(31日)於區院處理,原告承諾不會在明年2月1日前強制收回3個涉事單位,法官陳錦泉以4人上訴合理得直的機會微少而拒絕他們的上訴許可申請,及訟費相關的申請,並因應原告的承諾,拒絕其中一名居民的暫緩收樓申請,4名居民須負擔原告的訟費。
4名申請上訴許可的居民分別為甄國業、曹綽芝、關偉建、譚蕙蘭。原告透露目前只有庭上居民3個人尚未遷離單位,並承諾不會在明年2月1日前強制收回3個涉事單位。陳官指本案獨特之處在於整個屋苑重建,若有人尚未遷離單位,基於安全理由,工程不可進行;4名居民的上訴理據合理得直機會微;加上有千幾戶人家收租金津貼遷離單位,他們的津貼隨時日拉長可能會耗盡,希望庭上居民也能考慮別人的情況。陳官拒絕4名居民的上訴許可申請,及訟費相關的申請,並因應原告承諾,拒絕關的暫緩收樓申請,稱已有足夠時間提出上訴。4名居民須負擔原告的訟費。
案件編號:DCCJ 5505/2023,DCCJ 5507/2023,DCCJ 5509/2023,DCCJ 558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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