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限上樓三小時 卓永興:四人上去等於 12 個鐘 災民斥偷換概念:一家三口瞓八個鐘,係咪等於佢瞓咗全日?
政府昨午(28日)公布,將在 4 月 20 日至 5 月 4 日,讓宏福苑居民分批重返七座受大火波及大廈單位,取回個人物品,具體安排包括每戶只限返回單位一次取物三小時、因應單位受損程度最多限四人入內等。政務副司長卓永興今早(29日)於電台節目說:「告別我諗就唔需要太長時間」。他又說:「如果你四個人上去,有三個鐘,咁其實等於有 12 個鐘,你咁乘落去嘅話,有 12 個鐘去做嘢。」
卓永興的「四人等於 12 個鐘」論,引起災民不滿。有受訪災民質疑,火災至今超過四個月,勘察、搜證工作經歷上百日,為何不能容讓居民有更多時間返回單位取物,斥有關說法「偷換概念」,「一家三口瞓八個鐘,係咪等於佢瞓咗全日?」居民又關注,單位物品之後會如何處理,「我屋企啲嘢點先,係咪又未經我同意就搵其他人上樓,執走晒啲嘢先?」
卓永興:災民應對物品位置「心中有數」
卓永興昨午公布上樓安排指,燒毀程度嚴重的宏新閣,會在 4 月 20 日至 4 月 22 日最先開放,其後宏昌閣、宏仁閣、宏道閣會在 4 月 23 日至 4 月 28 日先後開放;最後一輪 4 月 29 日至 5 月 4 日,為宏泰閣、宏建閣、宏盛閣。每戶只限返回單位一次取物三小時、視乎單位受損程度,最多限四人入內、嚴重受損如天花墜落的單位,只容一人上樓,料整個行動需時 15 日。
「上去之前,去咗廁所先」
被問到為何限時三小時,卓昨日指,如再給多些時間,「一日可執六個鐘」,意味上樓安排需時會長一倍,他認為,在 15 日內完成上樓過程,即使隊尾也僅是首批居民上樓後約 10 天,時間上相對合理。
卓今早出席商業電台《政經星期六》再指,有關安排最大目的,源於收到很多居民反映,希望返回單位告別,已預期居民上樓時會作逗留、懷緬,「甚至乎,講真我哋預咗,如果有死難者涉及單位,居民會做簡單悼念儀式」,但為安全,叮囑居民「唔好生火」,不要化寶。至於收拾財物、具紀念價值物品,卓永興說,災民對物品位置「應該心中有數」。他又提醒,「上去之前,一定要去咗廁所先」,「嗰度係冇廁所,可能仲有個浴室,但係冇沖廁水,有個衞生問題」。17 組單位嚴重損毀,只能讓一人入內,約 300 個單位只能給兩人內進。卓永興補充,八成單位可四人入內。
「告別我諗就唔需要太長時間」
對於時間安排,卓永興於節目稱「告別我諗就唔需要太長時間」。他又說:「如果你四個人上去,有三個鐘,咁其實等於有 12 個鐘,你咁乘落去嘅話,有 12 個鐘去做嘢。」他另交代人數細節指,限一人進入的單位,不等於只限一人上樓,兩者是分開計算,即可以四人一同上樓,但進入損毀嚴重單位時,只可一人入內,業主也可安排工人陪同;至於災民如認為一次機會不足,可個別反映,屆時會再作考慮。
卓永興的「解說」,有居民似乎不收貨。過去曾經受訪、三位家人與外傭不幸罹難的宏泰閣居民 Jack(化名)質疑,火災至今超過四個月,勘察、搜證工作經歷上百日,為何不能容讓居民有相應時間,返回單位取物?以他一家為例,只有一個上午可重返家園,「政府憑咩認為我上一次,就能夠有足夠時間攞返我住左 40 年嘅嘢?」
對於卓永興的「四個人上樓有12小時」論,Jack 斥卓「偷換概念」,「一家三口瞓八個鐘,係咪等於佢瞓咗全日?」
「聽證會有講有好多單位根本無事」
他批評,獨立委員會首日已公布七幢大廈受毀情況,如果政府有意聽取居民意願,為何不是經合安召開業主大會討論,「點解乜都一言堂?」Jack 指,如今做法是本末倒置,「聽證會入邊都有講有好多單位根本無事、有好多單位根本冇燒過,咁政府憑乜野可以講限制我地返屋企既次數先!」他關注如果只能上樓一次,「我屋企啲嘢點先?係咪又未經我同意就搵其他人上樓,執走晒啲嘢先?根本就唔應該得一次返宏福苑嘅機會。」
同樣居於宏泰閣的黃太則提到,政府昨公布安排時,曾表示一戶一社工已收到資訊,災民可向跟進社工查詢,但其負責社工根本未收到確切資訊。一家四口居於單位的她,也關注入屋安排問題。她指,即使每人揹著大背囊,但只能一次性出入,相信可取物品有限,「真係要執嘢嘅,都要時間搵返出嚟,乜嘢叫『四個人3個鐘』就有12個鐘?」,「就算冇嘢攞,淨係望,嗰間係自己屋企,喺入面留多12日都嫌太少。」
只有一單位嚴重損毀宏建閣 宏建閣居民望取回電器
陳小姐的父母是宏建閣第一手業主,居於宏福苑逾 40 年,單位於 2024 年才剛完成裝修。聽證會披露,宏建閣只有一個單位受較嚴重損毀,陳小姐母親盼能回家取回衫褲鞋襪及新家電,如流動冷氣機、洗碗碟機、浴室寶、洗衣機。父母居於宏建閣低層,陳小姐預計將和母親二人、加上兩名搬運工上樓,但批評只有三個小時、只能出入一次根本不夠:「得三個鐘頭攞得啲乜嘢?你平時屋企執屋都唔止執三個鐘頭啦,三個鐘頭邊度夠時間?」
就卓永興的四個人上樓有 12 小時論,陳小姐批評「𢭃咁多人工講啲咁嘅嘢,係呀,我哋每人喺度聽佢講廢話,已經浪費咗我哋幾百個鐘囉!」。就卓永興稱是次上樓不是普通搬屋、不能搬走大量物品,她亦不滿:「屋企所有家品、電器、衫褲鞋襪、手袋,全部都係爸爸媽媽好辛苦返工賺錢,一件一件買返嚟,我哋唔似得啲高官,一嚟到就已經咁高薪厚職⋯咁我哋珍惜屋企嘅嘢,我哋搬返走,係咪合情合理先?」
盼當局能加長上樓時間
陳小姐盼當局能加長上樓時間、及容許能出入多於一次。她批評官員沒有同理心、沒設身處地考慮災民感受:「呢啲高官淨係坐喺冷氣房講呢啲咁嘅嘢⋯試吓佢有個屋企冇畀人燒到,然後幾個月冇得返屋企,睇吓佢可唔可以講得出呢句說話?」
父母罹難 宏昌閣蘇先生:三小時「一定唔夠」
八旬父母於宏昌閣高層單位罹難的蘇先生,指雙親遺體被燒過,單位「相信都未必有嘢淨」,三小時對他而言足夠,「可能要上去睇吓淨返啲咩、有咩攞得走」。但他指除了自己,有很多街坊的單位也沒有被燒過,被圍封多月、每個都很想返家取回有紀念價值物品,三小時「一定唔夠」:「我哋住咗40幾年,總有好多嘢喺入邊⋯將心比己,三個鐘夠做到啲乜嘢?⋯係咪真係要人哋放棄晒啲嘢呢?唔係囉,個單位業主係我哋居民。成日都講情理法,個情係無情定絕情呢?」
就卓永興的言論,他不滿說:「調返轉頭如果呢件不幸事情發生喺佢身上,有屋企人不幸過身,而又只有三個鐘頭畀佢執返有紀念價值嘅嘢,佢係咪真係覺得足夠?」「唔好成日話危險危險危險,坦白講,我哋當初投訴有危險,可能發生火警、棚網有問題、發泡膠有問題,我哋投訴過咁多次,你哋覺得冇危險吖嘛,結果咪咁大件事囉!如果你哋當初覺得有危險,就唔會發生呢件事。」他難掩憤怒。
受損較嚴重的單位只容兩人甚至一人上樓,蘇先生說,社工暫未通知其單位可有多少人上去,他指太太情緒較大、不太想她去,但自己一定會上去,打算找親戚陪同,「諗住攞啲花上去悼念吓囉⋯當係拜祭一下囉」。蘇先生坦言,未知自己情緒屆時如何,只能盡量控制住,「上就一定要上,始終我都係由細喺度大咁濟,始終回憶都係抹唔走,點都上去悼念一下囉,say 個 goodbye 又好,乜都好⋯」他不禁抽泣。
蘇先生與太太另居於宏志閣,就政府稱有複雜工程、需九個月時間處理,今年內完成機會甚微,他批評,認為工程已完成七成,原有升降機、水電煤等亦大致正常運作,仍需超過九個月才能返家不合理:「你講九個月,即係想背後目的係咩?係咪叫我哋走呢?叫你死心啦?」他又指,明白有街坊望出售業權,他尊重各人選擇,但希望與太太能盡快遷回宏志。
一家四口居於宏盛閣低層 16 年的蘇小姐,亦批評等了政府四個月,最終只換來 2,000 戶限一次上樓三小時的安排不周全,「我個單位都冇燒,點解只可以上去一次!」她獲社工通知可安排四人上樓,望與丈夫取回貴重物品,及兩個小朋友的相、公仔和被鋪,指平時有紀念價值的物品都「收埋咗」,需時找回執拾,同行朋友亦不會知如何擺放,「點可能三小時執哂?」
就卓永興稱不需太多時間告別,她反問「係咪講緊人話?」認為起碼要獲准上樓三次,「我唔介意佢分三次 15 日嚟安排,我哋都等咗四個月,呢段時間中門大開俾人偷嘢我哋都冇得反抗」。她又批業權未賣出,政府已規定只准居民上樓一次的做法令他們很不安。
街坊群組投票爭取多次上樓 至下午逾三成人贊成
災後回家心切,居民曾屢次組織聯署或投票,希望反映實際想法。住在宏新閣的鍾女士向《集誌社》表示,一個經居民核實身分、有逾 440 名街坊的 WhatsApp 群組,今早已就向政府爭取多次上樓作投票,以收集街坊意願,截至下午已有逾三成人贊成。與此同時,也有不少長者居民希望容許中途由其他親屬接力。鍾女士又透露,被告知其單位只限兩人入內,屆時警方、民安隊都會陪同上樓,社工則按情況陪同,是否意味上樓、入屋其實均可超過四人,她認為,如果政府人員不被劃在內,何不將減少人員配置,讓上樓人數,改為多一名家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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