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曾犯盜竊流氓罪獲刑 受查前縣官身世惹議
網上近日流傳山西省洪洞縣財政局前局長付雪海曾因盜竊罪、流氓罪等先後3次被判處有期徒刑,引起關注。洪洞縣委組織部工作人員上周五(27日)表示,正在調查此事,有消息第一時間回覆。
網上流傳的《刑事判決書》提及,付雪海於1981年、1986年分別被洪洞縣法院、北京原順義縣法院各判處1年半和4年有期徒刑,罪名均為盜竊罪。他1983年又因犯流氓罪被安澤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但1985年洪洞縣法院再審,判他免於刑事處罰,上述判決和處罰均在他擔任公職之前。安澤縣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不太清楚這份判決書如何流傳出去。
臨汾市紀委微信公眾號前年9月發布消息,洪洞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付雪海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通報指,付雪海具大專學歷,曾任洪洞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黨組副書記、縣房地產管理服務中心主任;洪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2022年任洪洞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他被指於2018至2020年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高檔酒水、香煙等禮品,折合17萬元人民幣(約18.8萬港元)。他前年12月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上述通報顯示他於1972年出生,而網傳法院文件則顯示他出生於19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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