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涉10億港元洗黑錢案判監5年
一名姓劉的34歲內地女子,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洗黑錢罪,涉及金額達到10億港元,被判監5年。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何銳娟,在判刑後表示,刑期反映案件嚴重性,相信起到一定阻嚇作用。
案情指,2016年9月,於捷克發生一宗電話騙案,受害人公司的職員,收到騙徒假扮成公司行政總裁的電話,聲稱需要一筆資金,進行秘密收購行動。公司職員於是根據騙徒指示,將100萬歐元,轉到一個香港的銀行戶口,其後發現受騙,於是報警求助。而涉案的其中70萬美元贓款,則被轉入被告名下的一個香港銀行戶口。警方又指,戶口在開設一年內,合共處理相當於10億港元的金額;警方已經凍結其他涉案戶口、總共190萬港元的贓款,相信仍然有涉案人士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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