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300萬元犀牛角切片抵港 六旬漢罪成判囚24個月
一名60歲中國籍男子早前涉嫌走私犀牛角入境香港,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搜出共41件懷疑受管制的犀牛角切片,經鑑定後確認為犀牛角切片,共重7.7公斤,市價約300萬港元。漁護署遂以非法進口瀕危物種檢控該名男子,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庭以3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處監禁24個月。
案情指,該名旅客去年6月29日乘搭航班從孟加拉國達卡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海關人員在檢查其行李時,發現內藏一批懷疑受管制的犀牛角切片。漁護署人員到場檢驗後,發現該批切片均以油漆塗黑並以膠膜包裹,隨後經鑑定確認為犀牛角切片。
犀牛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的瀕危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管制。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港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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