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宏福業權已納預算案 港府料第3季向業主提供資金
當局提出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宏福苑7座受災樓宇所有單位業權,估計總收購成本68億港元,當中40億港元由公帑補貼。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接受傳媒訪問時指,政府動用的40億港元屬於一次性開支,已經納入財政預算案,一併處理。他又指政府一年的財政總開支約8,000億港元,而今次動用40億港元,按政府現時的財政能力,金額完全能夠負擔,基本上不會影響盈餘或赤字。
黃偉綸預計,預算案會在4月底通過,期望在5月至6月,政府與宏福苑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第3季內向業主提供資金。至於宏福苑業主會否將「樓換樓券」轉賣,房屋局長何永賢指,「樓換樓券」是歸業主本人擁有,政府與業主簽訂的臨時合約,會明確規定「樓換樓券」只供業主本人在特設計劃中揀樓使用。
黃又指,選擇「樓換樓」方案的居民,如果他們透過「特設銷售計劃」選購的新單位,要2年半後才入伙,現有的每年15萬港元租金津貼會繼續發放,直至他們新居入伙為止,而住在過渡房屋的居民,這段過渡期內可繼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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