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無幫抬患者致延誤送院亡 判賠逾17萬人民幣未付
內媒近日報道,山西省陽泉市急救人員2024年未及時協助搬抬老人後,老人因搶救無效離世,急救中心去年被判賠償超過17萬元人民幣(約20萬港元)至今未履行。陽泉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周四(26日)通報,已嚴肅約談急救中心,責令其與家屬對接,限時足額支付賠償款項。
案情指,85歲陳姓老婦住在只有樓梯的6層單位內,2024年因突發胸悶撥打120急救電話,但從急救人員抵達現場到將患者抬上救護車,中間過去40分鐘,而她的家距離醫院僅4分鐘車程。家屬認為,現場醫護人員、家屬、保母及司機共5人,原可合力完成轉運,悲劇完全可以避免,但急救中心並無協助幫抬。
事發後家屬提起訴訟,法院一審判決急救中心承擔50%的賠償責任,去年二審開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陽泉市衞健委周四通報,已成立專項工作組開展核查處置工作,調查發現報道情況基本屬實,對老人的不幸離世,深感惋惜和痛心,向家屬致以慰問。另針對賠償未及時履行問題,當局將全程督辦,確保賠償事宜盡快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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