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兩宗地盤奪命事故 金門建築遭紀律處分罰款共32萬
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早前根據《建築物條例》完成對金門建築就兩宗建築地盤致命事故的紀律研訊,裁定該承建商因觸犯與建築工程有關的罪行被法庭定罪,須予以紀律處分,命令金門須罰款合共32萬港元,並須支付紀律委員會及屋宇署合共12.8萬元研訊費用。委員會於頒布的書面裁決及命令今日(27日)已於憲報刊登。
第一宗個案涉及2020年6月27日於啟德一個建築地盤發生的致命事故。在興建中樓宇的最頂層,一根安裝中的金屬支柱墮下,擊中下方樓宇外牆搭建中的竹棚架,導致一名搭棚工人墮下身亡。金門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並於2022年2月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2.5萬港元。鑑於有關定罪,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通知紀律委員會考慮向金門採取紀律行動,委員會經完成研訊後,命令該承建商須罰款15萬港元和支付紀律委員會及屋宇署合共64,800港元研訊費用。
第二宗個案涉及於2021年10月24日於將軍澳一個建築地盤發生的致命事故。一名工人清理完廢料,正進行拍照記錄時,從樓層的一個孔洞墮至下一層的地面,導致該名工人受傷,並於同日離世。金門因違反《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並於2023年4月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8萬港元。鑑於有關定罪,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通知紀律委員會考慮向該承建商採取紀律行動,委員會經完成研訊後,命令金門須罰款17萬港元和支付紀律委員會及屋宇署合共63,800港元的研訊費用。
屋宇署發言人重申,根據《建築物條例》,若註冊承建商進行工程時違反《建築物條例》的相關條文、或就建築工程有關的罪行被法庭定罪,或在建築工程方面犯有疏忽或行為不當,署方可根據該條例採取執法行動,包括刑事檢控及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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