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衝出害騎士摔死需賠巨款 男子急脫產贈與子女被判無效
台媒周一(16日)報道,台南市一名陳姓男子的愛犬3年前衝出馬路撞上蔡姓男子所駕電單車,導致蔡男摔倒並傷重不治,陳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民事判賠537.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42.87萬港元)。蔡妻要索賠聲請假執行時,發現陳男已將名下土地贈予給2名兒女,蔡妻提告後,台南地院判決撤銷陳男對兒女的無償贈予行為。
事發於2022年1月7日上午8時許,蔡男駕電單車駛至陳男住處附近,陳男愛犬突然竄出快速橫越道路,適蔡男駕車到達;他為了閃避小狗,緊急煞車導致失控摔車滑行摔傷頭部受重傷,經送醫搶救仍於同年10月26日傷重不治。陳男去年10月被台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民事部分應賠償蔡男妻子195.9萬元(約52萬港元)、蔡男兒子141.5萬元(約37.6萬港元)、及蔡男2名女兒各100萬元(約26.5萬港元),總計537.5萬元。
蔡男家屬去年底要對陳男索賠聲請假執行時,發現陳男竟將名下一筆土地以贈予名義,在去年8月5日移轉登記給2名兒女,陳男名下的剩餘3筆土地,已不足賠償應給付的537.5萬元損害金額,蔡妻怒向台南地院提告聲請撤銷無償贈予行為,回復所有權移轉登記到陳男名下。法官依檢方起訴、刑事、民事判決、土地登記資料等,認定蔡妻主張屬實,陳男被通知後未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陳述,法官視同默認其行為。法官依蔡妻主張,撤銷陳男與其兒女間的贈予及所有權移轉登記行為,判准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回復到蔡妻聲請求償的假執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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