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計劃明年初接受申請 最快4年後有地
政府計劃明年初開始接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為期三年,項目的新增樓面面積不可少過5萬平方米,以及要增加不少於一千個單位,申請人在完成平整土地後,要交出最少7成新增面積,讓政府建造公營房屋及首置項目,預料最快4至6年後有房屋土地供應,最多會批出150公頃農地參加計劃。
政府亦建議,設立不多於10人的顧問小組,就每宗申請提供意見。發展局長黃偉綸表示,顧問小組會考慮項目涉及的公眾利益問題,與城規會角色不一樣,如果小組不支持個別申請,有關項目就不會轉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