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中央駐港機構及體育園放炸彈 35歲漢涉4炸彈嚇詐行為罪提堂
一名男子疑出於感情瓜葛,涉嫌在上月多次透過電郵及致電報案中心,表示中央駐港機構及啟德體育園五月天演唱會放有炸彈。他上周五(2日)被捕。國安處起訴他4項炸彈嚇詐行為罪,案件今(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7月29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
35歲男被告張可佳,控罪書上報稱是自僱人士,持香港身份證。據悉,他早年由內地來港,從事金融業。控方申請押後答辯,以便執法部門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在他身上的手機,以及檢視相關錄影系統。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有保釋申請。裁判官聽罷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被告保留保釋覆核權利,將於6月12日再被帶上西九龍法院應訊。
被告被控於2025年5月10日,在香港,將他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公眾電郵的操作人員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在一個中央駐港機構或其附近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被告另被控2025年5月13日,在香港,分別兩度他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察通訊員82186 傳達,及一次向警察通訊員77852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在香港啟德主場館 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案件編號:KTCC104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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