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求助增近兩成 涉款逾1700萬 多涉欠薪及年假爭拗
市道不景,公司倒閉,僱主僱員糾紛多不勝數。勞服中心今日(31日)公布今年處理的勞資糾紛個案數目,發現個案宗數較去年同期增加17.8%,當中以欠薪及年假的問題所佔的比例最多。勞服中心指支持及肯定當局將破欠基金遣散費項目款額上限上調至首20萬港元及餘額一半,全因破欠基金往往能夠發揮「救命錢」的作用;同時亦要加強勞工權益的教育和宣傳工作,並適時檢討現存的僱傭條例。
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表示,截至今年11月份勞服中心共處理198宗個案,比較2022年的143宗和2023年的168宗分別上升38.4%和17.8%。求助個案的總人數有232人,涉及申索金額逾1,800萬港元,較去年同期求助總人數187人及總申索金額1,700多萬港元,分別上升24%及4.7%。
勞服中心指,當中追討欠薪及長期服務金的個案,分別為55宗及26宗,對比同期50宗及12宗,升幅較明顯。數據反映復常一年過後,市道仍然疲弱,僱員仍然面對被剝削的困境。尤其在本港經濟市道欠佳的情況下,部分商舖難以經營,開始透過裁員節省營運成本,部分更突然結業,拖欠僱員應有的薪金及解僱補償等,若經濟環境未能改善,預計本港的勞資糾紛個案數字將繼續上升。
另外,在過去一年處理的勞資糾紛時,勞服中心發現部分僱主剝削工友權益的慣用手法,包括在僱傭合約上設不合理及懲罰性條文及假底薪,例如有條款列明工友如在簽約一年內,在公司的合作單位下工作,需支付十萬元「中介費」,扼殺工友離職後的生計;亦有從事美容業的工友指,簽約時薪俸組合每月1.2萬港元,但當中包含數項獎金,變相每月薪金只有4,000多港元,僱主更在離職後要求工友支付18個月的代通知金,提醒工友簽署僱傭合約時要「睇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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