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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涉「連登」煽動言論 18歲青年另涉篡改國歌等3罪 還柙候訊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2年09月29日10:37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9日10:37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警方前日(27日)分別拘捕29歲無業男子和18歲兼職侍應,涉嫌在「連登」網上討論區發布煽動憎恨法官和政府的圖片和言論,各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其中18歲兼職侍應另涉篡改國歌歌詞、侮辱國歌及國旗,另被控多3項控罪。二人今(29日)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分別押後至10月及11月再提堂,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29歲被告沒有提出保釋申請;18歲被告則申請保釋,惟遭《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二人須還柙候訊。

29歲無業男子涉攻擊法官 無保釋申請須還柙

首宗案件被告為蔡振銘(29歲,無業),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李庭偉申請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的2部手機和一部電腦。總裁判官蘇惠德遂押後至10月27日再提堂,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柙候訊。

控罪指蔡振諾於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LIHKG發布及/或持續發布陳述、相片和圖片,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e)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據了解,蔡被指在不同「連登」帖文下留言,內容包括形容法官為「狗官」、稱要槍斃警察和法官,及「香港獨立」等。

18歲男生涉篡改國歌歌詞及煽動 申保釋遭拒

另一案被告為徐凱駿(18歲,兼職侍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及「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合共4罪。

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同樣申請押後5星期,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的手機、平板電腦和電腦,被告向警方稱曾離港逾一年,故需時調查其出入境記錄。《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遂押後至11月4日再提堂。被告有保釋申請,惟蘇官考慮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准保釋,下令還柙候訊。

控罪指徐凱駿於2020年5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LIHKG、Discord和YouTube發布及/或持續發布陳述、相片、片段及/或圖片,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另3項控罪指他於2020年6月12日至2022年9月27日期間在香港,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及2020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27日期間在香港,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以及於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9月27日期間,在香港,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以塗劃或玷污國旗或其圖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旗的情況。

據了解,蔡被指發布「粗口國旗」圖片,其他言論涉及「黑警」、「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香港獨立」及侮辱中國內地人士等。

案件編號:WKCC3505、35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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