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車速超212倍 無錫交警認設備出錯
江蘇省一名司機周二(1日)收到一張超速罰單,顯示其行車時速竟高達1.7萬公里,相當於超速212.15倍。無錫交警周五(4日)承認設備出錯,已撤銷處罰。
超速罰單顯示,該名司機在無錫鳳翔快速路上超速,平均時速達到17,052公里,超速比21,215%,需支付2,000元人民幣(約2,200港元)罰款,同時被記12分。
無錫交警事後辯稱設備系統出錯,目前已修復,已全部撤銷之前誤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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