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今日(20日)公布「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和運作」檢討結果,並提出《機構管治守則》,要求各屬會於2026年底前落實。
港協於2020年10月成立「機構管治小組」(現為機構管治部),展開為期五年的機構管治檢討工作;並於2020年12月至2023年9月期間,檢視77個屬會的運作和管治狀況,涵蓋六個主要範疇,包括董事會管治、誠信管治、選拔運動員、教練及裁判員管理、會籍管理,及一般行政事務等表現。結果顯示綜合77個屬會的管治水平結果,達到「全面執行」及「部分執行」的項目百分比為58.10%,反映政府、港協暨奧委會、各屬會與持份者在推行良好機構管治方面已逐步見成效。
機構管治守則
另外,港協在分析檢討數據及綜合屬會的意見後,提出以下10項主要建議包括制定一套《機構管治守則》範本;設計一套綜合評估各屬會的機構管治水平工具;設立一個專業人才庫,為屬會提供意見及協助,統一服務水平及標準;建立會籍升降機制;落實執行《機構管治守則》等。各會需在2026年底前落措施。
港協義務秘書長楊祖賜表示,港協會於2027年初檢視各會的實施情況,如達標會再向達標的屬會發出證書,相關證書會成為康文署考慮撥款申請的條件之一;港協亦會修改會章,向實行措施有困難的屬會適時介入,如必要時會通過不同程序包括發出警告,亦可能派觀察員入董事會以了解情況,幫屬會逐一解決,從而提高管治水平,以保障運動員的發展。
《守則》猶如上方寶劍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表示,港協以「底線思維」行事,以往面對表現惡劣的屬會可以「停止會籍」作後手段,但此舉會影響運動員, 情況並不理想;「《守則》猶如上方寶劍」,能夠處屬會的同時,不會影響運動員的訓練、參賽。霍啟剛又強調, 未來兩年港協會以「身體檢查方式」,逐步跟進各會改善情況,港協亦將成立一組專業人士幫助各總會提升企業管治,希望今次推出《守則》能夠向社會大進釋出「體育界上下一心做好」 的訊息。
楊潤雄:進步的開始
有參與會議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港協暨奧委會今日完成已持續數年的體育總會管治檢討,並向政府提交報告。他表示,當局認同報告提及的方向、未來工作,形容是「進步嘅開始」,很高興本港體育正趨向專業化,管治上面系邁向一個更加透明、更有效率。
楊潤雄續指,當局明白各運動的總會均有其特性和背景,而報告不只容許各總會保有特色,其目的亦非常清晰,即在2026年底前落實報告中的建議,提升體育總會的管治工作,包括領導層更替啊、組成,以至教練工作、培訓和會籍處理。被問到部分總會如拯溺總會,涉及牌照工作須與政府合作,因此是否需要加強管理,楊潤雄表示,上文情況為細節工作,須待管治層面改善完成,有個好領導層再處理。
屬會了解指引需求
中國香港排球總會會長吳守基表示,所有屬會能在兩年內完成《指引》多項改善需求,「之前好多總會唔係唔想做,唔為意有咁嘅要求」,如部份屬會議已有選舉遴選機制,但在處理選舉爭議上可改善。至於影響康文署撥款之罰則是否過重,吳守基認為要視乎《指引》的要求,但今日的會議上未有談到此事,「我哋受公帑資助,始終要對公帑負責」,表示會盡力達到指引。
鄭泳舜關注運動員選拔透明度
立法會議員、民建聯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發言人鄭泳舜表示,港協暨奧委會在檢討中提出引入機制,讓任何符合資格或標準的人士透過公平機制參賽,但關注具體上選拔工作的透明度,因不同運動項目均有其獨特性,期望港協暨奧委會利用未來兩年時間,跟不同體育總會各自探討最公平的遴選制度,特別是應在大型比賽之前,及早讓參與選拔的運動員了解選拔標準。
鄭泳舜又表示,體育總會對本港體育發展有關鍵角色,期望透過是次檢討的機會,為本港體育界建立統一的監管系統,讓尚未達標的體育總會提升管治水平。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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